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进展情况
近日,在镇江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今年6月20日起,镇江市区正式开始实行土地和房屋登记统一受理模式,可以一次性为市民办好房产证和土地证,今年6月底全市范围内全部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
不动产统一登记关乎国计民生,关系千家万户,镇江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
首先是完成了职责机构整合,统一了登记机构。2015年8月,镇江市不动产登记局成立;2015年11月,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成立;2016年5月,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机构规格调整为副处级建制;6月25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人大厦)正式挂牌并对外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其次是完成业务流程再造,实现“一站式”服务。统一了不动产登记标准、规范和簿册,优化部门业务衔接,对能通过数据共享或业务联通办理的一律在内部解决,尽量减少群众跑窗口的次数和等候时间。第三是提升信息化水平,打造市级不动产登记平台。该平台集土地、房屋等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数据统计汇交,档案管理、信息查询和共享等功能为一体,并将逐步实现自助查询等功能。采取“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建立了市级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账号,力争实现微信预约、支付等功能,努力打造与老百姓“零距离”的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
“由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尚在摸索阶段,目前我们实行的房地登记统一受理的模式还是一个过渡性举措,经过不断的发展完善,我们最终将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的目标。在过渡期内,我们仍然保留原有的房产、土地登记模式,广大市民可以选择原有方式单独办理房产证或土地证,也可以选择房产证、土地证统一办理的模式。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不会影响权利人手中现有的各类产权证书的效力,即无论是现在颁发的新证书,还是以前领的老证书,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后,按照‘不变不换’和‘自愿申请’的原则,不会强制权利人更换证书,不会增加企业和群众的负担。”镇江国土局局长戴非平在发布会上介绍,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重在机构职责整合,难在数据资源融合,下一阶段该市将在资料清理移交、登记信息合库、业务流程再造、发证系统升级、政策文件清理等方面下功夫,探索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中实现国土资源“四全”服务模式,即全流程优化审批、全区域便民服务、全业务网上办理、全节点效能监管,逐步实现统一登记窗口的全区域覆盖,让镇江的广大群众感受到更便捷、更高效、更优质的服务。